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十個不準”
1.不準違規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不準違反政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客戶收費。
3.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不準違反業務辦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戶重復往返。
5.不準違反首問負責制,推諉、搪塞、怠慢客戶。
6.不準對外泄露客戶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
7.不準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后上崗。
8.不準營業窗口擅自離崗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不準接受客戶吃請和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
10.不準利用崗位與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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