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按電量補貼
2013-08-02
昨日(7月31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政部日前下發《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將按電量給予補貼,補貼資金通過電網企業轉付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單位,并對申領補貼項目提出相關審核條件,符合該條件的,再向所在地電網企業提出申請。
資金的撥付則由中央財政按季向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及地方獨立電網企業所在省級財政部門預撥補貼資金。而具體支付辦法是由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地方獨立電網企業來制定,并根據項目發電量和國家確定的補貼標準,按電費結算周期支付補貼資金。具體補貼標準待國家發改委出臺分布式光伏上網電價后再另行發文明確。
光伏行業資深工程師張增輝表示,之前財政部對光伏發電項目的補貼只有初始補貼、建設補貼?,F在第一次提出按發電量補貼,是光伏產業的利好消息。“這完全遵循了光伏"國八條"的核心精神。”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秘書長孟憲淦說。
《通知》要求符合補貼條件的項目向所在地電網企業提出申請,經同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審核后逐級上報。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公司)經營范圍內的項目,由其下屬?。▍^、市)電力公司匯總,并經省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地方獨立電網企業經營范圍內的項目,由其審核匯總,報項目所在地省級財政、價格、能源主管部門,省級財政、價格、能源管理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對報送項目組織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補助目錄予以公告。
有業內人士指這一補貼程序過于繁雜。但孟憲淦表示,“這恰恰是一次改進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可以直接對接了,不需要像過去一樣要繞一個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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