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電價分類調整促公平 每年可減少30億元
2013-06-07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決定,將現有電價的8類調整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等3個類別,每個類別再按用電負荷進行分檔。據測算,這樣可減輕社會福利場所等單位電費支出每年約30億元。
將現行主要依據行業、用途分類,逐步調整為按用電負荷特性為主分類,在不同分類下按電壓等級分檔定價,不僅更科學地反映不同電力用戶用電特性和供電成本差異,而且可以更好地發揮價格信號調節市場供求的作用。改革雖不能一步到位,但可逐步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可以說,這次簡化銷售電價分類改革,既有利于減少交叉補貼,又促進了電力用戶公平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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